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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府发〔2024〕9号)文件精神,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景德镇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明确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建成省级绿色园区5家。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初步构建资源循环型产业体系和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鼓励先进、淘汰落后,标准引领、有序提升,发挥景德镇产业特色优势,扎实推进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进一步释放投资和消费潜力,培育新质生产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人民生活品质提升。
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建成省级绿色园区5家。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初步构建资源循环型产业体系和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
1.推动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改造。聚焦陶瓷、航空、精细化工、医药、电子、汽车等产业,全面摸排各领域设备更新需求,有序做好能效诊断工作,编制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项目储备清单。加快落后低效设备替代,更新升级高端先进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能效“领跑者”企业。到2027年,每年力争推进实施60个左右重点技改项目(含改建、扩建、迁建),带动完成工业固定资产投资250亿元左右,其中,工业技改投资60亿元左右。(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各县区、园区落实。以下责任单位涉及多部门的均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重点任务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结合实际落实,不再列出)
2.推动产业绿色化转型。围绕陶瓷、航空、精细化工和医药+文化旅游+其他优势产业的“3+1+X”特色产业体系,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切实补齐产业短板,打造特色产业发展新高地。坚持绿色发展、低碳发展,不断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推广一批先进适用安全装备,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设备。分级分类补齐一批、更新一批、提升一批环境监测、辐射监管、督察执法、环境应急等设备,持续巩固拓展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到2027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等达到省下达指标要求,力争建成省级及以上绿色园区5个,重点行业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显著提升。(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
3.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加快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术在各领域的应用,推动制造业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支持企业建设智能制造单元、智能产线、智能车间(数字车间),提升核心装备和关键工序数字化水平。加快全要素数据采集与应用,推广设备联网监控、机器视觉质量检测、柔性化工厂运营等应用场景,推进人工智能在生产制造环节的普及使用。力争用2年左右时间,培育升级版智能工厂、数字车间80个以上,智能制造标杆企业15家,为全市制造业数字经济发展赋能增效。(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4.推动建筑领域设备更新。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对投入使用时间长的住宅电梯,结合隐患排查或安全风险评估情况进行更新、改造或大修,持续推进交付年限15年以上且配置水平低、运行故障率高、安全隐患突出、群众更新意愿强烈的老旧住宅电梯报废更新或大修改造,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推进既有住宅、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更新改造超出使用寿命、能效低、存在安全隐患且无维修价值的热泵机组、散热器、冷水机组、外窗(幕墙)、外墙(屋顶)保温、照明设备等。更新淘汰使用超过10年以上、高污染、能耗高、老化磨损严重、技术落后的建筑施工工程机械设备。鼓励更新购置新能源、新技术工程机械设备和智能升降机、建筑机器人等智能建造设备。(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
5.推动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以供水、供气、污水处理、环卫设备更新、城市生命线工程、安防设备为重点,结合城市更新试点工作目标,分类推进更新改造。对不能满足现行能耗、环保、安全等标准要求及超出使用寿命的既有污水处理厂、管网、泵站及生活垃圾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实施设备更新改造,推动地下管网、桥梁隧道、窨井盖等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开展前端物联感知设备智能化升级,加快重点公共区域、重点行业领域等视频监控和卡口类配套安防设备及视频图像平台的更新改造。到2027年,新建或改建城市前端设备智能化比例达到80%。改造居民小区二次供水(加压调蓄)设备40套,更新改造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规模达38.1万吨/日、城市垃圾转运站11座、各类燃气老化管道92.12公里。(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局、市公安局)
6.推进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加快推进城市公交、城乡公交新能源车型替代,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鼓励全市推广应用新能源公交车。到2027年,力争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比例达到86%,新能源出租车(含网约车)新能源化比例达到74%以上。加快推动重点区域路网设施设备更新,支持新能源动力中重型货车、船舶推广应用。到2025年,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国一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到2027年,配合省级有关部门完成公路、航道数字化改造,累计淘汰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284辆、老旧内河运输船舶2艘。(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7.推动农业农村领域设备更新。用足用好已有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持续支持推进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加快农业机械结构调整,淘汰能耗高、排放高、损失大、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择优支持有意愿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将使用年限较长的拖拉机、收割机及可淘汰的老旧农机报废换新,优化全市农业机械装备结构。到2027年,主要农业县区农机报废更新实施覆盖率达95%以上,全市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78%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8.推进教育领域设备更新改造。严格落实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支持我市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教学实训设备更新置换。加快国家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等重大科研平台所需仪器设备更新。推进我市中小学学科实验室、信息技术教学设备更新换代。(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人社局)
9.推动文旅设备更新提升。支持文旅融合,推进文旅场所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提高文旅设施设备安全性。支持我市重点旅游景区、游乐园、公共文化场馆的设备更新提升。支持广电行业高清超高清设备、文物考古勘察科研设备、博物馆高标准展示设备更新。(责任单位:市文旅局)
10.推进医疗装备更新改造。加快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备设施迭代升级,推动医院病房改造提升。推进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设备标准化,县级医院医疗设备提质升级。做好市级医院的设备更新购置工作,主要包括X线计算机断层扫描、磁共振成像系统等医学影像设备,医用直线加速器等放射治疗设备的更新购置。(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11.加快汽车以旧换新。积极组织大型车展,吸引汽车品牌、二手汽车经销商、汽车后市场企业及汽车回收企业展示新型汽车、先进技术及创新产品。推出团购优惠及车贷服务,优化购车体验。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加快更新达到报废条件的执法执勤车辆。落实新能源汽车路权保障支持政策。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充电桩基础设施运营企业适当下调充电服务费。鼓励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销售商采取旧车折价回购并出售合规新车的方式,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到2027年,全面淘汰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
12.促进家电产品以旧换新。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行业协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实现线上线下全覆盖,以更具竞争力的价格,为消费者提供包括估价、回收、换新、安装等在内的全方位便捷服务。引导商贸企业以县乡为重点,构建家居产品营销网络,完善销售、配送、安装、维修、回收等环节的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13.推动家装消费以旧换新。通过政府支持、企业促销、平台让利等多方式,推出价格实惠的产品和服务套餐,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局部升级改造,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升级。支持商家卖场、家居企业开展家居下乡巡展促销活动。引导企业提高家装消费供给质量和水平,培育智能家居等新型消费。加强城市居家适老化改造技术指导,为有居家适老化改造需求的群体提供系统、简单、可行的改造方案和技术路径。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民政局)
14.完善废旧物资回收体系。优化布局可回收物“投放点、回收站、分拣中心”回收体系,推进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加大对回收企业的扶持力度,推动县域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中转设施的完善。包括改造升级废旧家电家具回收、中转、集散站点,采购先进设施设备,提升县域再生资源的集聚和中转能力。支持乡镇商贸中心等场所提供废旧家电回收、二手家电销售、维修等生活服务,完善相关设施,拓展服务功能,提升再生资源回收的初次分类和集聚水平。支持废旧家电回收企业配备专业回收车辆,推广灵活便捷的流动回收模式,统一服务标准,扩大回收网络覆盖,实现废旧家电的即时回收和处理。鼓励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建立信息平台,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推广智能回收终端,培育新型回收模式。到2027年,每个乡镇至少设立1个回收点、主城区回收网点基本覆盖。(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国资委、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市供销联社等)
15.提升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结合国家城市更新试点城市,引导相关企业集聚发展。规范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纸、废旧轮胎、废旧手机、废旧动力电池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管理,提高废旧物资加工利用技术装备水平。探索发展汽车零部件、风电光伏、航空等装备再制造业务。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技术工艺,提升再制造加工水平。有序推进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国资委)
16.规范二手商品交易发展。鼓励电器电子产品、家电、服装、家具等零售企业利用现有销售网络规范开展闲置物品交易。持续优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规范网络交易行为,大力发展二手车出口业务。规范建设二手车等二手商品交易市场,鼓励在各类各级学校设置旧书分享角、分享日,促进旧书交换使用。鼓励社区定期组织二手商品交易活动,促进居民家庭闲置物品交易和流通。加强二手电子产品信息安全监管,防范用户信息泄露及恶意恢复。推动二手商品交易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信用信息共享。(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体局、市公安局)
17.推动再制造产业规模化发展。依托国家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创新再制造产业发展模式,结合工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大力推广工业装备再制造,鼓励企业在售后服务体系中应用再制造产品,支持专业化再制造服务企业与陶瓷、精细化工、生物医药、机械等制造企业合作,提供定制化再制造服务,培育壮大再制造专业服务龙头企业。支持航空企业开展保税维修和再制造复出口业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等)
18.引导行业规范发展。强化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化监管,推进危险废物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参与建设再生塑料、再生金属等再生材料使用情况信息化追溯系统。完善国有废旧产品设备资产处置制度,推动企业高效、规范处置相关资产。依法查处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行为,依法打击再生资源回收、二手商品交易中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
19.加快完善能效、排放、技术标准。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严格落实国家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的规定,按照我省重点行业能耗排放技术标准,优化提升大气、水、噪声等污染排放控制水平。积极参与有色金属、建材、日用陶瓷等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产品碳足迹量化要求等国家标准研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等)
20.强化产品技术标准提升。贯彻落实国家对汽车、家电、家居产品等大宗消费品标准升级要求,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教育、科研机构积极参与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研制。建设标准创新型企业,打造一批重点消费品标准“领跑者”。落实碳标签、碳标识等标准认证体系,鼓励引导企业参与“双碳”认证,探索开展“标准+认证”模式。到2027年,培育企业标准“领跑者”产品6个以上、标准创新型企业12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21.加大资源循环利用标准供给。加强二手产品交易、废旧产品回收利用、再生材料使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宣贯。推动制定一批涉及废旧家电、电子产品等产品设备和材料零部件回收利用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推进电子废弃物整体资源化利用、电子元器件循环产业链等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22.加强先进适用标准衔接。聚焦高效节能设备、大宗消费品、废弃物回收循环利用等重点领域,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制定修订。瞄准国际国内先进标准,建立重点领域对标达标提标机制,鼓励企业构建技术、专利、标准联动创新体系。(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等)
23.加强财政支持。谋划储备设备更新、循环利用等重大项目,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超长期特别国债。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统筹中央和省级相关资金,综合用好市级工业、农业、教育、文化等领域专项资金,运用奖补、贴息等方式,支持开展相关领域设备更新和家电等消费品以旧换新。完善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开展新能源公交车及电池更新、农业机械报废更新等。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加大对符合政策要求的高效节能产品设备、再生资源产品的政府采购支持力度。加强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结果应用,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大财会监督力度,加强预算执行监控,强化财政补贴资金拨付使用监管,严防骗补、挪用等行为,严肃财经纪律。(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
24.落实税收政策。落实好购置用于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及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税收优惠政策。按照省税务局工作部署,落实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保障顺畅运行,配合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落实落细所得税征管措施。(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25.优化金融支持。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加大财政与金融政策协同支持力度。实施新一轮贴息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重点领域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支持。利用“财园信贷通”、融资担保等工具,引导和撬动社会资本、金融资源对重点领域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智能家电的生产、服务和消费等环节的金融支持。鼓励引导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期限、信贷额度。(责任单位:市金融服务中心、市财政局、人行景德镇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景德镇监管分局)
26.强化要素保障。加强企业技术改造和回收循环利用项目用能、用地保障,对新建、改建、扩建企业技术改造和再生资源利用项目,加快能评、环评等前期审批手续办理。对不新增土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简化前期审批手续。加大再生资源回收和加工利用、二手交易市场的用地支持力度,统筹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工信局、市局)
27.夯实科技支撑。聚焦我市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关键技术攻关,突破一批核心技术和装备,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水平。推广使用“揭榜挂帅”“”等方式实施一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组织我市优势创新资源攻克重大技术装备“卡脖子”难题。加快建设成果转移转化服务网络体系,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搭建科技成果对接平台,推动创新成果与市场需求对接。鼓励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加快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进程。(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
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部门联席会议机制,组建工作专班,实施清单化管理,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市县联动。各有关部门制定本领域具体工作方案,出台贯彻落实投资、金融等配套支持政策,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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