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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明确规定了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等监理文件资料的编制内容和要求。
对于监理例会上意见不一致的重大问题,应将各方的主要观点,特别是相互对立的意见记入“其他事项”中。会议纪要的内容应真实准确,简明扼要,经总监理工程师审阅,与会各方代表会签,发至有关各方并应有签收手续。
监理日志是项目监理机构在实施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每日对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及施工进展情况所做的记录,由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记录。
每天填写的监理日志内容必须真实、力求详细,主要反映监理工作情况。如涉及具体文件资料,应注明相应文件资料的出处和编号。
2)记录当日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场情况,并记录其名称、规格、数量、所用部位以及产品出场合格证、材质检验等情况;
监理月报是项目监理机构每月向建设单位和本监理单位提交的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及建设工程实施情况等分析总结报告。
工程竣工预验收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编制完成后,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认并加盖监理单位公章后报建设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在正式竣工验收前提交给建设单位。
当监理工作结束时,项目监理机构应进行监理工作总结。监理工作总结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编写完成后的监理工作总结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加盖项目监理机构印章后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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